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登记建帐。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防火。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系(部)分管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批准。
三、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学生在实验前要进行认真预习,进入实验室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事先连接电源。学生实验结果、实验记录必须由指导教师审阅,并待教师检查实验中仪器设备有无损坏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离开实验室。
四、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记录实验数据。室内应保持整洁,实验中丢弃的污废物或废液要按指定地点倾倒。
五、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六、实验室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爆、易燃和有腐蚀、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凡危险性实验,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实验多余的危险品要及时上交或妥善保管,不得过量存放。
七、实验时,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八、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九、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维修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十、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要做好整理工作,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实验指导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
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讲义,书写预习报告。
二、爱护实验设备,不许随意搬动,听从实验教师及实验员的指导。
三、在实验中注意用电安全,设备安全。
四、保持实验室内安静,有问题及时报告。
五、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与实验无关的东西不许带入。
六、完成实验后任课教师要验证机器的完好情况,学生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对无故损坏仪器设备者,按学校规定赔偿直至行政处分。
七、实验室是科研、教学场所,未经教务处批准或与课无关的教师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前言
一、实验人员是完成实验室的基本任务,搞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是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水平,特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规程。
第二章 职业道德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又红又专,为人师表。
三、努力工作,搞好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为教学和科研工作创造条件,要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培养学生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四、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五、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热情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富有奉献精神。
六、实验实习教学既可授予学生以知识和技能,又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还可培养学生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做好实验实习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如实验设备性能的检查,软件的安装调试等,并随时准备解决实验过程中发生的实验技术问题。
第三章 实验实训
七、实验技术人员与实验室主讲教师密切配合,要根据教师提出的实验目的和要求,积极从实验技术上加以落实和实现,以求达到最佳的实验效果。
八、要积极做好科研实验前的准备工作,研究和解决科研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保证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九、具有高级职称的实验技术人员或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职称的实验技术人员需要由系教学委员会组织试讲和评鉴,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从事实验(实习)教学工作,但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本人全部工作量的1/20。
十、努力创造实验技术条件开拓实验项目,积极协助实验教师进行实验室开放活动,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
十一、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使教学实验(实习)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的状况。
十二、熟悉本岗位实验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应用范围,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术,及时提供精确可靠的测试数据和分析结果。
第四章 实验技术
十三、掌握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修理技术,保证仪器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努力开拓仪器设备的服务范围,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十四、积极参加实验技术开发工作,凡是实验原理和方法研究,新教学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实验装置的设计,计算机和大型软件功能的开发等均可申请实验技术开发基金,对取得的实验技术成果,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奖。
十五、提倡为了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自力更生自己动手研制仪器设备,对于研究项目,可以申报研究计划,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科研经费,对取得成绩者要予以表彰。
第五章 业务进修
十六、每年选留、分配进校的技术人员均须参加学校主办的岗前培训,熟悉实验人员的工作职责,缩短工作适应期,以便尽快地开展工作。
十七、凡不具备规定条件要求(如学历)而要从事实验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实际工作,取得实验技术岗位合格证书者,方有资格正式承担实验技术工作。
十八、实验技术人员要定期进修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中青年实验技术人员结合工作需要,每学期可以进修一门课程,一般以在职进修为主,同时学校或院、系也要根据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全校性的系统培训,对于实验技术人员中的优秀骨干,学校将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以多种方式进行培养提高。
十九、学校要有计划地举办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专业证书班,对不同层次的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业务水平,凡取得专业证书者,在职称评审中将作为重要的条件之一予以考虑。
二十、实验员职责了解本实验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准备工作的辅助工作,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的部分仪器设备和管理工作或其他具体工作。
第六章 岗位职责
二十一、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做好仪器设备验收、维护、修理、调试、检测等工作,保证正常的实验教学和科研秩序。
二十二、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取、保管和发放工作,要严格规范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二十三、负责收集与保管实验室技术资料和归档工作,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统计和上报实验室有关管理数据。
二十四、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及开放管理工作。
第七章 工作考核、奖励处分
二十五、实验技术人员一律实行八小时上班制。超过时间给予加班绩效补贴。
二十六、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考核以他们的基本职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效果为内容,着重考核工作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考核标准按“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二十七、对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应把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结合起来,一般每学期定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应归档,并作为职称提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十八、对在实验技术与管理,在实验室建设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实验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实验室评比或评估,报请学校批准授予实验室工作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二十九、对违反实验室管理和操作规程,影响到教学和科研工作或造成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罚。
第八章 附则
三十、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涉及有关未尽事宜由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会同人事处拟定办法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十一、本规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实验任课教师工作守则
一、实验课的开出严格按实验教学计划表进行,教师不得无故缺课,调课需经系部批准,并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上实验课时,任课教师需按时到达实验室;教师未到实验室前,实验室管理人员不予开门。
三、实验课期间,教师如有事暂时离开实验室,需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员,避免出现实验室无人管理的现象而危及实验室设备财产安全。
四、实验课按正常教学时间作息,任课教师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下课的,请及时告知实验室管理员,避免出现实验室无人管理的现象,确保实验室设备财产安全。
五、任课教师需履行好管理学生的义务,严格要求学生上课期间不得佩戴耳机,不得玩游戏,不得做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同时禁止学生携带食品进入实验室,禁止学生私自携带实验设备离开实验室。
六、如果发现实验设备损坏,及时跟实验室管理员联系,以便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任课教师必须填写好实验记录。
八、每门实验课都要有实验大纲,每次实验课都要有实验报告。任课教师要根据实验教学进度表及时布置实验报告,并加以批改、署名。
九、每学期末,任课教师要将本门实验课程的所有实验报告收集上缴到实验室统一保管。
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在上实验课时,每次均按统一排定的座号入座,不得私自调换座位;入座后应保持位姿端正,在未开始做实验之前不得随意乱动实验桌上的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严禁登上教师控制台动用相关设备。
二、精心爱护仪器设备,使用时应轻拿轻放,细心操作,用毕后要将其恢复原状。禁止一切有损于仪器设备的举动,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扔废纸杂物及大声喧哗、打闹等不良行为。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仪器发生故障或遇其他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由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后妥善解决,不得擅自随意处理。
四、处罚办法:
1、凡没有遵守仪器、设备使用规则及由于操作失误造成损坏者,需按机器成本价加以赔偿。
2、凡人为损坏设备而又隐匿不报或推卸责任者,则按机器成本翻倍赔偿,并视具体情节及后果之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予以纪律处分。
3、凡随意在仪器设备上乱涂乱划者;在实验室吸烟、随地吐痰以及乱扔杂物者,均罚清扫实验室并上报给学工处处理。
4、室内一切设备均不得擅自携出,否则以偷窃论处。
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实验室及实验设备有无存在安全隐患,其中包括设备漏电保护装置、输入输出电源模块、插头插座以及带电裸露部分的防护装置等各个重要环节,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处理,杜绝安全隐患。
二、定期检查防盗装置、消防装置是否符合其防护标准,如存在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三、非实验课时间,不得允许闲人随意出入,每次实验完毕后,应全面清点实验设备。
四、每次下班前,应认真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防盗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五、节假日前应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关闭电源及门窗,以确保实验室假期安全。
六、机房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允许严禁搬移、拆卸仪器设备。若设备使用上有问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由管理人员进行维护,不得私自处理。
七、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不得使用明火。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定期维护线路及通风、防火设备等。
八、凡违反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学生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得在仪器设备上乱涂乱划。进入电子实验室,需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乱动自己或他人桌上的仪器设备。每次实验结束,应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在实验室管理员或教师确认设备无损坏、遗失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二、实验设备应轻拿轻放,细心操作。实验设备必须按照正确得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误操作损坏设备。实验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关好电源,并恢复原状。
三、实验过程中,如实验设备发生故障或遇其他技术问题,应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加以处理或进行维护、维修。
四、学生、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爱护、使用好仪器设备,所有设备不经实验室主任允许不得私自外借。
五、为了实验设备的安全,不得随意带外人进出实验室。
六、如学生出现违规行为,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按“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执行处罚并上报系部备案。
七、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本规则,违者将予以严肃追究。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爱护保管好仪器设备,及时做好保养、维修工作,对仪器进行维修时要做好维修记录。
二、应爱护设备,不得在仪器设备上乱涂乱画,使用仪器设备应轻拿轻放,严格按使用规范细心操作,用毕要恢复原状。如在试验过程中出现仪器损坏,应按以下两种情况加以区分处理:
1、如仪器损坏是在正常的操作时发生的,应按仪器自然损耗加以处理,维修费由学校负责。
2、如仪器损坏是由非正常操作引起的,则仪器维修费由损坏仪器者自行负责。
3、仪器设备属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带出实验室,否则将以偷窃行为上报学校,并对偷窃者处以所偷窃物品价值十倍以上的罚款。如一些仪器设备因客观原因需要外借,则必须向系部提交外借申请,经批复后方可外借。在外借期间出现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时,外借者须自行负责维修或按仪器原价进行赔偿(待定)。仪器归还实验室时,需经实验室管理员检查,确认仪器没有损坏后,方可入库。
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一、低值耐用品管理是实验室资产管理的一部分,其主要指一些购买时不入固定资产帐的低值仪器、手工材料、耗材等。
二、凡属低值耐用品之列的物品须入实验室低值耐用品明细账,以便管理。
三、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由实验室自行负责进行。如一些低值耐用品出现老化或损坏时,实验室可自行报废,不必上报学校。
四、低值耐用品虽不进固定资产管理账目,但仍属学校资产,实验室人员应本着爱护的原则妥善加以使用和管理。
五、实验室应切实依照本管理办法对低值耐用品进行管理。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鼓励教师、学生走进实验室进行实验开发和教学研究,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根据具体情况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类型
实验室开放分为课内实验自主练习、第二课堂、毕业论文、课程设计、科研等多种类型,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助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自主预习与复习实验课:学生必须完成的课程实验教学任务,根据教学计划有关要求和自主学习需要,在实验室开放时间内自主完成。
2、毕业论文写作:根据机房课余时间,一般按照班级对毕业班学生开放,供他们查找论文所需相关资料、文献。每个班级开放时间为1次/周,每次约4小时。
3、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生社团、兴趣爱好者协会、高年级学生等组织的课外模拟实训活动,由学生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自行拟定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实验活动。
二、实验室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时间实行周末与平时课余开放相结合的方式。
三、实验室开放管理
1、经过申请,可以向经管院学生开放。
2、白天在实验室无课的情况下,学生可进入练习,由实验员负责督导。
3、设学生实验协管员2名,从学生中挑选品德兼优者担任,以勤工俭学方式聘请。其主要职责是协助负责晚上18:30—21:30实验室开放。
4、学生课外的练习应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则,遵守既定的操作流程,不得擅自动用其他设备和实验表单。
5、操作结束后,学生负责仪器设备归位,并进行实验室清洁。
6、实验室应加强对易碎、易坏物品的管理,要求学生谨慎操作,同时做好开放情况的记录。
7003全讯论坛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保障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并结合我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们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及外来人员等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二条 安全教育任务
积极响应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实施安全教育的号召;通过学习、培训、安全考试,引导师生员工树立重视安全,积极查找安全隐患的观念,并能正确处理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以减少和控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第三条 安全教育管理
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级分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各学院(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含)及依托本单位的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能部门与各单位应相互配合,加强管理。
第四条 安全教育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教育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以及预防教育等,其中,以预防教育为主,并结合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教育,本着保护人员、减少损失、明确责任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3.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4.化学化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5.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三)实验室安全预防教育的内容,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盗、防泄密、防溢水、安全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环境污染的避免与消除、事故的处理与自我保护等。
第五条 安全教育要求
(一)各学院(单位)要把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中。不断加强师生员工履行实验室安全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实验室安全防范与自我防范意识。
(二)新进实验室人员及学生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因工作需要换岗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三)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相关的安全条例、安全应急预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张贴上墙并由专人负责予以监督执行。
(四)各学院(单位)应每学年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及突发事故的模拟演练。
第六条 教育方式
(一)学习《7003全讯论坛实验室安全手册》;
(二)在7003全讯论坛实验室安全教育网在线学习;
(三)学校或学院(单位)组织的实验室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学习;
(四)完成并通过7003全讯论坛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在线考试;
(五)开设安全教育讲座,参观展览,观看影视片;
(六)组织参加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
(七)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与其他形式安全演练。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核分为安全通识教育考核和各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考核。
(二)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三)各学院(单位)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内容的制定和宣传教育,具体组织学生参加学习、考核。
(四)在有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之前,各实验室管理人员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时至少有2人同时在场。对不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对其劝阻、纠错直至拒绝其继续使用。
(六)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核拨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八条 准入资格
取得准入资格条件: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并分别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系统在线考试和各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专项考核。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解释。